新闻动态NEWS

防火门监控系统安装控制的要求

发布时间: 2017-10-25 09:10:50

1质量控制要求

系统安装包括组件安装和系统布线等内容,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施工过程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各工序应按施工技术标准进行质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并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检查不合格,需要整改。
2、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进行验收,并形成验收文件。
3、相关各专业工种之间,进行交接检验,并经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
4、安装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远程监控系统的安装质量进行全数检查,并按有关专业调试规定进行调试。
5、施工过程质量检查填写《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施工过程质量检查记录》。

2组件安装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联网用户的消防控制室内,联网用户未设置消防控制室时,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设置在有人值班的场所。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在墙上安装时,其底边距地(楼)面高度宜为1.3~1.5m,其靠近门轴的侧面距墙不应小于0.5m,正面操作距离不应小于1.2m;落地安装时,其底边宜高出地(楼)面0.1~0.2m。用户信息传输装置应安装牢固,不应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引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电缆或导线,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线应整齐,不宜交叉,并应固定牢靠;
2、电缆芯线和所配导线的端部,均应标明编号,并与图纸一致,字迹应清晰且不易退色;
3、端子板的每个接线端,接线不得超过2根;
4、电缆芯和导线,应留有不小于200mm的余量;
5、导线应绑扎成束;
6、导线穿管、线槽后,应将管口、槽口封堵。

用户信息传输装置的主电源应有明显标志,并直接与消防电源连接,严禁使用电源插头进行连接。传输装置与备用电源之间应直接连接。用户信息传输装置使用的有线通信设备应根据国家有关电信技术要求安装,网间配合接口、信令等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防火门监控系统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中监控中心的各类设备根据实际工作环境合理摆放,安装牢固,适宜使用人员的操作,并留有检查、维修的空间。远程监控系统设备和线缆应设明显标识,且标识应正确、清楚。远程监控系统设备连线应连接可靠、捆扎固定、排列整齐,不得有扭绞、压扁和保护层断裂等现象。

3系统接地检查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的防雷接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的有关要求。

在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中的各设备金属外壳设置接地保护,其接地线应与电气保护接地干线(PE)相连接。接地应牢固并有明显的永久性标志。接地装置施工完毕后,应按规定采用专用测量仪器测量接地电阻,接地电阻应满足设计要求。

4系统调试

城市消防远程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前,对系统及系统组件进行调试。系统在各项功能调试后进行试运行,试运行时间不少于1个月。系统的设计文件和调试记录等文件要形成技术文档,存储备查。

(一)调试准备
开展系统调试的前提是用户信息传输装置、通信服务器、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系统、火警信息终端等系统组件按设计要求安装完毕,同时联网单位连接的建筑消防设施(如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也要调试完毕或开通运行。

(二)系统调试
系统调试按安装地点不同分为联网用户端、监控中心端、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端三部分,联网用户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用户信息传输装置调试,监控中心端的系统调试主要指通信服务器、报警受理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用户管理服务系统等组件的调试,消防通信指挥中心端进行火警信息终端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