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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适用环境标准

发布时间: 2017-06-17 22:06:09

随着我国智能设备和电力网络的发展壮大,带有预防性的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开始广泛应用在各个领域,为了就是能够将这种监控系统融入到生活和工业生产的电器消防保护领域,让火灾的监控开始得到大家的关注和重视,预防性电气火灾的监控产品也不应该只是局限于高大的建筑和消防必用场所,而是应有到生活的各个层面和行业,提供全方位的火灾避免保证,对于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使用环境,也有固定的标准要求。
标准一:空气温度范围要保证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想要能够一直提供不间断的火灾监控保护,那么安装和使用环境也要注意,空气的温度最好在5℃至40℃左右,那么在工作的24小时内,平均温度最好是不能超过35℃ ,达到最高温度也不能超过40℃ ,所以在这个温度标准范围内,才能保证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否则就会对系统使用寿命有严重的影响。
标准二:相对湿度不能超过最高值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使用环境不能太过潮湿,否则潮湿的水汽就会进入系统内部,影响其监控的灵敏度和报警的敏锐程度,所以使用环境的相对湿度不能超过50% ,只有这样的湿度环境,才能让监控系统不被潮气侵袭,正常的工作和使用,24小时不间断的监控。
标准三:空间干净卫生没有雨雪侵袭等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整个环境一定要保证干净卫生,没有明显的灰尘,周围使用环境非常安全,不会发生爆炸以及腐蚀等情况,整个空间内也不会受到雨雪的侵袭,而且在整个环境内,不会遭到破坏和绝缘气体的导电,只要符合这些硬性的条件标准,才能让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使用更加安全,工作效率能够有所保证。
标准四:不能超过地磁场5倍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安装场所的地磁场也是要有保证,对于外磁场以及任何方向的磁场,都是不能超过地磁场的5倍,如果超过5倍,会让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的工作发生干扰,在强大的干扰下,会影响其工作监控的灵敏度。